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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铎俟教育

关心教育,主要是社会、学校、父母的事;其实也是你、我、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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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平凡的教师,干非凡的事业。本博客收集了丰富的教育资源,并做了详细的分类,本博客还撰写了大量原创性文章,希望朋友们喜欢。

教育惩戒的原理是什么?  

2012-02-20 11:29:20|  分类: 教育随笔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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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我是一个放牛娃。放牛的路上,有这样的路段,它是一个山坑,农民在山坑上架了独木桥,承载一两个人是没有问题的,但无法承载牛,因此牛必须走下山坑,然后再从山坑下爬起来。这段路,人牛只能“分道”而行。那个时候,我家的牛是母牛,生下了牛崽子,牛崽子非常“调皮”,它不走山坑,它跟着我们人一起走独木桥,而且很顺利地就通过了,它可高兴了!其它牛放大眼睛看着它走独木桥,非常羡慕它,有时也想试探下,前脚踩在桥上,桥直摇晃,于是不能不放弃。有一天,是雨天,所谓“初生牛崽不怕虎”,它依然走独木桥,没想到桥面非常滑,走路不谨慎的牛崽子一个踉跄,摔下坑去了。从此以后,小牛崽子再也不神气了,跟着同类走“牛道”。这一段,本不用详细描述,中国古语中就有谚语“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这个谚语,给予教育者的是什么意义呢?因为我们国家当今提倡“创新”,这个谚语似乎在专家口里,全然是贬义,没有任何正面的价值。实际上,在心理学上,“刺激—反应”理论就有这样的教育启示:当我们不希望出现某一行为时,那么就给予实施这一行为的主体以弱化这一行为的刺激。这正是教育惩戒的原理。

          前一段时间,我在博客上呈现一个教育案例《教育中“此时无声胜有声”》,在这个案例中,涉及物质惩戒(直白说,就是罚钱),迎来了网友们的砖头;博主在班级管理中,也采用了类似的惩罚制度,我注意到了“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目的”,而且深化了“教育惩戒原理”的运用。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博文《班级管理中,谈“钱”还得色变!》。在23班的惩罚制度中,强调了“为使惩罚取得教育意义,帮助孩子取得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的养成,请家长与教师取得有效配合——孩子犯错误需孩子自己承担责任!因此对孩子的罚款(或罚物)必须来自于孩子的零用钱,压岁钱和购衣购物的钱。谨防对孩子的教育惩罚变成对家长的教育惩罚”自从23班采用这个制度以来,得到了很多家长的支持和理解,甚至有些家长进一步强化了惩戒的力度。上一学期,有一位特别调皮的学生,在班上罚了16元,告知家长后,家长确实从孩子的压岁钱里扣除了,而且加倍扣除,家长说扣除了160元。但是孩子不同意,只同意扣除16元,原因是家长事先没有做出这样的说明。这一小小案例告诉家长和教育者这样的启示:

        1、孩子能够接受适当的教育惩戒的,而且也承认教育惩戒确实能够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2、这种教育惩戒必须光明正大,而且应该形成制度,事先得到说明。

        然而,有些家长并不明白教育惩戒的原理,或者未能理解教育惩戒的实施要求,使得这一教育惩戒失去了正面的意义。而且有些同学,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躲避了惩戒,最终把这一惩戒转嫁给了家长,变成了对家长的惩罚。最近跟一位班干部有这样一段交流:

       生:“老师,学生都不怕你。”

       师:“你们怕什么样的老师呢?”

       生:“凶一点的。”

       师:“老师没有凶相,是吗?”

       生:“没有,不过老师有一招够狠!”

       师:“是什么?”

       生:“把我们的表现告诉家长。”

       师:“你们家长有这样的权利,我作为班主任有义务告诉他们。你们为什么怕家长呢?”

       生:“那还用说,我们的吃穿都是他们供,又不是你们老师供。不过,你那罚钱没用!”

       师:“为什么?”

       生:“有些学生花钱如流水,都是父母的钱,他们可不在乎呢?他们有时候买一个礼物,动则几十元,你那区区几元算得了什么!!”

       师:“我不是通知你们家长,从零花钱、压岁钱中扣除吗?”

       生:“这好办啊,我要20元,父母给18元,你说你那罚钱有什么用?”

       师:“那应该怎么做?”

       生:“例如罚站啊!就让我们学生自己吃苦了。”

       这一段对话,使我苦闷。体罚是我最为排斥的,而且我担任高一年级班主任时,有一位我过去教过的学生告诉我,“老师你千万不要罚站,我们过去的班主任(该班主任现在也是我班的任课教师)曾经罚站一位女孩子,女孩子只站了两节课就晕倒了。”

       在路上,有一位家长碰见我,跟我交流了孩子的学习情况,她说:“老师,我们家长说十句话,抵不过你们老师一句。”

       老师:“不会的,很多学生都说,他们都不怕老师,就怕老师向家长告状,说明孩子还是怕你们家长。”

       家长:“我们多说几句,他们嫌我们唠叨,不理我们。”

       老师:“唠叨是没用,所以不要唠叨,道理说明白了就可以。我们老师唠叨多了,也招学生嫌的。实际上,家长们尽量别唠叨,在家里也制定一个制度,孩子犯了什么错,直接扣除他们的零花钱,就会有效!他们要你们给他们买东西,例如新衣服、玩具什么的,就必须要求孩子在学习上,或者学习习惯上取得进步,才给予答应。”

       家长:“说的有道理。你们老师现在也不容易,打不得,骂不得,不过我们家长还是支持你们。”

       老师:“有你们家长支持,我们就很高兴。不过,我们还是不能打,这是违法的。实际上,在班级管理上,孩子们的表现,班干部都有记录,你们获悉了,你们家长就可以给孩子适当的惩罚,要让孩子自己承担犯错误的后果,这样才会有用。”

       家长:“恩,应该是这样。”

       有些名班主任,说他们从来不麻烦家长。我完全相信这一点,而且我还相信他们桃李满天下。但是我还是会怀疑他们是否真正做到了“面向全体学生”?

       我们都知道,教育规律之一,受教者的差异性,因此就要因材施教。那么这里包含不包含这样一种情况:惩戒是个别学生犯错后最好的教育方式?理论上,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因此,“奖赏是最好的教育,但奖赏不是教育的全部;惩戒也是一种教育,没有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 

       总之,惩戒是教育的必要手段,但实施过程中,确实要遵循教育惩戒原理的要求,唯有如此,才能发挥惩戒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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