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反馈评价
如同任何一个合作性组织都需要构建严明的规章制度一样,所有发展性组织都会构建一套赏罚分明的奖惩制度。实际上,奖惩制度是规章制度的延续,只不过因为它有着“突出”作用而受到格外重视,时下用“反馈评价”时髦词汇代替“奖惩”二字。
不管是反馈评价,还是奖赏惩罚,其本质性的价值要求是促进发展。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正面评价或奖赏对人的激励更有效,更容易促进人的发展;但是赏识过度,或完全放弃批评的作用,也容易造成“消化不良”,导致“恣意膨胀”,最终适得其反。恰当的做法是,以奖励为主,惩戒为辅,惩戒隐含于奖励之中。
以惩戒为主的过往做法中,“连坐”是社会组织中一项十分常见的惩罚制度。业已证明,这种惩戒制度极端不人性,应当唾弃。然而相反,以奖赏为主的先进做法中,对整个团队进行集体奖励,这有利于促进团队的整体发展,最终也促进团队成员个体发展。
综上,在设计奖惩评价方案时,多设置团体性奖励项目,而且对个体突出表现的奖励要惠及团队所有成员;少设置团体性惩罚项目,特别是对个体极端不良表现的惩戒不要影响团队其他成员。
另外,在当前社会的教育评价环境下,突出学习成绩的评价的基础上,绝不能忽视“纪律”、“卫生”、“体育”和“生活”等方面的评价,即学业评价与其他方面的综合评价的权重系数力争平衡,例如6:4或5.5:4.5。
以上为设计奖惩评价方案的总原则,具体的评价方案应该结合班级规则制度、小组合作学习的实际操作特点以及校情等综合因素来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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