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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铎俟教育

关心教育,主要是社会、学校、父母的事;其实也是你、我、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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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平凡的教师,干非凡的事业。本博客收集了丰富的教育资源,并做了详细的分类,本博客还撰写了大量原创性文章,希望朋友们喜欢。

高一(26)班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2014-09-26 11:28:06|  分类: 班级日志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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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生手机“关机”时间要求

    携带手机入校的学生,必须在下列时间段处于关机状态:

    1、上午7:10—11:50(周六、日上午7:10—11:40)

    2、下午14:20—17:25

    3、晚上18:10—21:40

    二、学生手机使用建议

    1、不要携带手机入校,若有急事之需,可打(或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手机。

2、入住学校公寓或寄宿别家的、不得不随身携带手机的学生,出门时或见校门时,就把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三、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1、学生必须主动向班委会或班主任汇报自己是否拥有手机、手机号码等信息(借用他人手机者,视同自己“拥有”手机)。

2、班主任、班委会干部或同学监督举报:在“关机”时间未关闭手机或拿出手机者,则将受到下列相应“备优激励”。

    注:班主任将不定时在“关机”时间,拨通同学们的手机,检查同学们的手机使用情况。

3、“备优激励”方案。

(1)班主任、班委干部或同学从本管理办法公布执行之日起,发现或举报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则为第一次“违规”。第一次违规情况,将在全班通报。通报后,亦视为对全班同学的“第一次”提醒。

(2)“第一次”提醒后,若发现或举报同学再次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则视为“第二次”违规。第二次违规情况,由班委会或班主任电话告知家长,并在全班通报。通报后,亦视为对全班同学的“第二次”提醒。

(3)“第二次”提醒后,若发现或举报同学还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则视为“第三次”违规。第三次违规情况,由班委会或班主任电话通知家长到校,班主任帮助或督促学生与家长签订有关正确使用手机的“家庭契约”,并在全班通报。通报后,亦视为对全班同学的“第三次”提醒。

(4)“第三次”提醒后,若发现或举报同学还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则视为“第四次”违规。第四次违规情况,由班委会或班主任电话通知家长到校,班主任帮助或督促学生与家长按“家庭契约”有关条款处理(未签订“家庭契约”者,则制定更加严格的“家庭契约”),并在全班通报。通报后,一律按第(4)条处理。

 

备注:若班级学生出现旷课、打架、生生冲突、师生冲突等恶性事件,副班主任或班长使用或借用手机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并把手机处于开机状态,以便与班主任电话畅通。除此特殊情况,包括副班主任、班长在内的所有同学都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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