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23)班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一、总则
为了科学客观地反映同学们的综合素质,为了日后各项学生荣誉的评比有据可查,根据我校校情和班级实际,制定《高一(23)班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应全面反映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素质。在本办法中,分三个大类别:
第一类,学习方面。
为了使得我们的测评更加客观,学习方面的测评所需要的原始数据主要来自于大考,即月考、期中考和期末考,和各科学科竞赛的数据。
第二类,品德方面。
品德方面的素质,包含德、美、劳三方面的素质。测评所需要的原始数据主要来自校规、班规的遵守情况,还有些数据来自于有据可查的做好人好事的实际行为以及各级各项文艺活动。
第三类,身体素质方面。
为了使我们测评既客观又方便,而且对促进身体锻炼提高身体素质起到更好的作用,身体素质测评的数据主要来自于体育课的成绩、眼保健操、课间操的出勤情况以及各级各项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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