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讲提到“亲和效应”,是指人们在交际应酬中,往往会因为彼此间存在着某种共同之处或近似之处,从而感到相互之间更加容易接近;而且这种相互亲近,通常又会使交往对象之间萌生亲切感,并且更加相互亲近,相互体谅。博主,试图从大系统思维观念,思考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共同之处,寻找一种大范围的“亲和”作用。在这个追问中发现,人的眼界十分重要,人的心胸十分关键。一个眼界狭小、心胸狭窄的人,是不可能具备大系统思维观念的,也是不可能表现出更大范围的“亲和力”的。
不过,也因为众多社会客观方面的原因和个体综合素质差异方面的原因,企图每一个人都具备大系统思维观念是不可能的。本讲从更低层面分析,认为社会和谐的最低要求是:尊重他人。本讲谈谈与此有关的效应“马斯洛效应”的教育意义。
对于人的需求,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有个著名的需求层次理论。这个五个层次是:
第一、生理需求,这是人类为此自身生存的最基本要求,包括衣食住行性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安全需求,这是人类要求保障自身安全、摆脱事业和财产的损失的威胁、避免职业病的侵袭等方面的需求。
第三、社会需求,包括友爱、情感、归属感方面的需求;
第四、尊重需求,包括自尊和来自他人尊敬的需求;
第五、自我实现需求,是建立在尊重需求之上的自我追求方面的需要。
马斯洛尽管把人的需求层次化了,博主在坚持这种层次理论的基础上,又认为不管是什么层次的需求,实际上都围绕“尊重需求”展开。例如温总理在谈到就业问题时指出,谋求一份工作,不仅仅是生活的需要,还有关人的尊严。总理这话就表明,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就涉及尊重需求。法律学理念里的“人人生而平等”,就是说,尊重他人的生存权;心理学理念里的“人格平等”,就是尊重他人个性特征。也就是说,不管从什么方面考究,人人都有迫切得到他人尊重的需求愿望。因此,所谓的马斯洛效应,就是尊重需求方面的心理效应。
当一个人感觉到了来自他人的尊重,则会出现喜悦之情,表现出一种满足感;但一个人未能感觉到他人的尊重,则自尊心就立刻活跃起来,前者是外在驱动力,后者是内在驱动力,正是这两方面的驱动力,促使人们在需求方面表现出层次性。显然,如果一个人的自尊受到他人的侵犯,那么他一定会暴跳如雷。当然,在强势压力下,可能他会选择委曲求全,但有朝一日他积蓄了力量,就很有可能呈现报复的愿望。不是吗?人世间的仇恨和恩恩怨怨几乎都与此有关。
为此,在交际中,务必尊重他人,尊重其个性和生活方式。如果能站在对方的角度和立场思考对方的处境,那么这是一股无穷的力量,这股力量首先会激励对方的奋斗意志,其次会激发他的感恩情节,最后会诱发他回馈社会的爱心。
因此,尊重他人不仅仅是最起码的人际交往的原则,而且是处理人际关系方面的一个最高智慧。
然而,“人非圣贤”。每个人都可能由于认识方面的缺陷、经验方面的不足、甚至情绪方面的失控等原因,对他人造成物质、精神和心理方面的伤害。因此,如果自己一旦意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那么即刻承认错误于己于人都十分有利。下一讲将谈谈“特里法则”的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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